第A12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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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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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小知识(四)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的在同类药品中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物。品种数约占现有上市药品品种数的40%~50%。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凡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国家要按需求保证供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随着药物的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不断补充和修订。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即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首选药物,基本覆盖了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这些药物是专家根据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廉质优的原则结合国情和国际经验遴选出来的,绝不是质量低、没有效果的药物。

  什么是医院制剂?

  医院制剂用专业术语应该叫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街头巷尾卖的黑膏药不属于医疗机构制剂范畴。

  如何判断某种医院制剂是否为合法配制?

  主要看是否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格式为:X药制字H(Z)+4位年号14位流水号。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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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