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任社)如果你是个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不满5年,那么你就可以享受最高30万元的贷款。昨天,市政府出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多措并举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创业者申请贷款有以下优惠:对本市户籍劳动者、在甬高校和宁波生源在校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的,可申请每人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创业者首次创办实体,贷款10万元(含)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按规定免除个人担保。 创业企业还有社保补贴:新创办实体(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并带动就业的,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对在创业平台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年租金20%、最高6000元的场租补贴。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认定,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对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补贴:分3年给予100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考核期满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当年新引入大学生创业企业15家以上的大学生创业园,享受每引进1家5000元的资助。 对落地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补贴: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本市注册登记成立的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助和不超过30万元的免担保创业贷款及贴息。 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拿补贴:对申报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或等于申报年度末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吸纳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招用人员贷款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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