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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
11月1日是快递实名制首日,根据规定,邮件、快件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记者发现,有的网点不仅未登记身份证,甚至对用“流川枫”、“流大川”这样的网名寄递都认可。 (11月2日《华西都市报》) 根据统计,今年我国的快递业务总量已达到200亿件,而且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对于公众而言,一项新制度规定的落地和普及,自然需要一个适应性的过渡期。面对如此庞大的快递业务市场,假如在实名制实施过程中,存在漏洞和隐忧,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快递业关涉到更多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需要严格的制度规定予以保障,在制度规定不完善的现实面前,公众个人必然不想铤而走险。 事实上,公众并非杞人忧天。在之前诸多实行实名制的领域,都曾出现过公民隐私泄漏情形,比如银行业、电信业等等,都或多或少地曝出公民权益被侵害的类似事件。即便法律法规对银行业、电信业等领域做出了细致具体的规定,但依然无法堵住权益被侵害的漏洞。那么,快递业实名制作为新生事物,在法律法规极为不完善的现实面前,又如何消除公众心头的疑虑呢? 在快递业中实行实名制,如何做好公民权益保障,不能依赖于快递从业人员的自律和约束。从这个方面而言,保护好公民个人权益,还是应该依赖于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细化,用严明的法律责任去倒逼快递行业加强自律,不断降低侵权发生的风险机率。基于此,建立健全快递实名制的硬性规范,厘清快递企业、员工以及客户之前的权责,构建起各方利益保障机制,才能为快递业实名制的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快递业实名制遇冷,表明制度推行和普及需要一个缓冲期,并不值得过于忧虑。最为关键的,则在于要在缓冲期内,消除快递业实名制面临的风险和隐患,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虞。唯有如此,才能让实名制成为快递业遵循的规则。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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