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时代,网销网购已成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伴着铺天盖地的网络宣传广告、缤纷多样的商品、超低价值的“秒杀”优惠,各种利用网络的违法经营行为无可避免地出现。 “虚假广告宣传、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反公平交易等,都是日常网络交易中较多出现的违法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网络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介绍,为严厉打击诸如此类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部署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行动一般历时三至四个月,目的就是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曝光一批网络违法案件,依法关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网站(网店)。 今年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8月初正式开始,截至10月28日,已立案153件,罚没款263.57万元,另有23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中。该负责人表示,从今年专项行动查处情况分析,虚假广告宣传和商标侵权情况尤其突出。 打开电脑,各种广告宣传铺天盖地。“最具影响力生产企业之一”、“全国××知名品牌”、“CCTV上榜品牌”、“国家×××认证”……如果消费者凭这些就完全相信了,那么,很可能就会上当受骗。 最近,慈溪市一家电器有限公司就因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被罚了3200元。细看该公司网络广告内容,“某知名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净水行业最知名最具影响力的生产企业之一”、“通过国家卫生部卫生审核、国家3C安全认证、拥有多项产品专利”,“中国著名品牌”、“中国环保电器十佳知名品牌”等,而实际上,这些镀金的荣誉好多与实际情况不符。 而镇海的一家公司在网店上吹嘘自己的美颜棒产品“是纯金24K金表面技术”、“能深层激活肌肤细胞”,实际上该产品表面是合金镀层,其所谓的“激活肌肤细胞”也无任何依据。最后,该公司被处罚没款1万元。 据悉,本次“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已查处的153件案子中,虚假广告宣传86件,占了一大半。 商标侵权则是另一大顽症,共查处31个,占了五分之一。好多经营者擅自冒用别人的知名商标,根本就没想过要获取商标使用权人的许可。如慈溪一公司从不明身份且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商标使用许可证明的供货商处购入标有“AMP”、“TCL”等商标的网络配线架、理线架、模块、面板、水晶头、跳线等,并在自己的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奉化一家公司授权的淘宝店,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经销张帖有“HELLO KITTY”商标及标识的电动车防晒衣、手套等,经查,该批侵权商品系业主自行采购制作,货值8500元,最后该局依据商标法处以2574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行动还查处了我市首例网络交易平台“霸王条款”案。象山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某团购网用户协议中有条款如此表述: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告知用户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站的全部责任,不论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他的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商品价值额。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样的‘用户协议’明显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排除或限制了平台经营者、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直接侵害了在团购网站内网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悉,此次专项行动还进一步充实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目的是进一步落实网络经营实名制,亮明身份,接受监督。三个月共新增建档4295家,新增网络标识2388家。 通讯员 张淑蓉 刘伟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