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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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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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原料质量有问题 商家退货还赔偿损失

  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圆满调解了一起因塑料原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投诉人最终调换了剩余的塑料原料,并能得到生产厂家的补偿。

  10月底,凤山市场监管所接到余姚塑料城管委会转来的余姚某汽车配件厂投诉信,称其在余姚中国塑料城某塑料贸易公司购买了10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生产的ABS(750SQ),用了3.4吨后,发现用该原料制造的塑料件表面均有黑点,造成产品不合格,故认为塑料原料有质量问题。然后,该汽车配件厂与该塑料贸易公司进行协商,只调换了3.125吨其他批号的ABS(750SQ),但塑料贸易公司拒绝调换剩下的3.475吨。该汽车配件厂怀疑先前购买的塑料原料是假料,遂向余姚塑料城管委会投诉。

  中国塑料城是全国最大的塑料集散地,如果有假料出现将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凤山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信件后立即向大庆石化分公司发出书面调查函。大庆石化分公司接函后非常重视,派来了公司五位技术、销售人员,会同中石油华东销售分公司二位技术、销售人员,共计七人到达余姚后,与凤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汽车配件厂的生产现场,当场拆封提取了该批ABS(750SQ)塑料颗粒及外包装袋等样品。

  当天晚上,大庆石化分公司技术人员带着塑料样品连夜坐飞机赶回公司进行技术检验。经检验,确认提取的该批ABS(750SQ)是大庆石化分公司生产的产品,不是假料,但原料确实有点问题。经协商,该公司将中石油余姚铁路货运西站仓库的ABS(750SQ)调运3.475吨ABS(750SQ)换给投诉人,并答应补偿投诉人已用于注塑的3.4吨原料每吨2500元共计8500元的款项。投诉人对该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通讯员 张松高 谷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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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