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排在车队里等红灯,车窗外冷不丁冒出一个人,手持一根鸡毛掸子,或抓着一块抹布,抹两下车窗,就朝你鞠躬,等着你给钱,不少杭州车主遭遇过这类乞讨人群,很多人采取的是不理不睬态度。不过,最近有市民发现,这群车道乞讨者升级了,“已经变成拦车要钱,我不给,他就站在车前头不让开。真是崩溃了,只好给他钱!”(12月1日《今日早报》) 拦车要钱,不给就不走的“马路丐帮”可以说已成为部分城市道路上的“牛皮癣”,极大地危害着交通秩序并损害当地城市形象。笔者认为,“马路丐帮”的存在及强行乞讨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在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有关部门不积极作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也就是说,拦车要钱,不给钱就不让走的做法已经违法,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然而问题在于,行为人多为老弱病残等群体,根据有关规定,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应减轻处罚,年满70周岁的,不执行拘留处罚,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很难执行处罚。这等于这些乞讨者获得“免罚金牌”,执法机关根本不能对其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至于所谓的警告,更是起不到惩戒作用。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乞讨者进行约束。但该救助需要以被救助者自愿为前提,不能违背被救助人的意愿强行救助,更不能强制遣送回原籍。这些乞讨人员又多是专门从外地前来乞讨的,自然不能指望其主动接受救助站的救助。总而言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能有效规制强行乞讨行为,这不能不说是遗憾。 乞讨者的身份,也导致强行乞讨成了无人愿管的烫手山芋。按说,除了公安部门外,城市管理部门也有权力制止强行乞讨。然而,在利益驱使下,苦口婆心的劝说显然无用,这些人又多为弱势群体,要是强制驱离,一旦发生冲突,在普遍同情“弱势群体”的舆论和公众压力下,最终被处罚的恐怕还是“处于强势地位”的执法者。在不管不问不会招惹麻烦,主动作为反而得不偿失的逆淘汰效应下,有关部门当然乐于放任不管。这也是采访中所有人都对于这类强行行乞人员持厌恶态度、十分气愤,但同时又表示无可奈何的原因之一。 强行乞讨烦不胜烦,不只是乞讨者自身的问题,更是制度建设和职能部门如何作为的问题。法律要完善,有关部门也应该认识到,法治社会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身份不该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暗门。公众则要提高判断能力,以理性思维看待执法行为,不要一看到针对弱者的执法就先入为主地认定执法者存在过错。唯有如此,才能让职能部门硬起腰杆,积极作为,打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史洪举(法官) ●网言 @爱赖床的懒虫:这还是行乞?这明明是收费站嘛! @583966442:职业乞丐不是安全意识淡薄,而是吃定你怕他。 @诗人的眼泪:正是大多数司机息事宁人的态度间接纵容了那些无赖的行为! @追逐时间跑: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没变味,只是大刀换成鸡毛掸子。 @东泽少乪:当同情心变成一种纵容的时候,社会需要深思,同时我们也需要深思。 @臭哟:法律法规对这类人都完全没用了,你抓了他,要罚款他没钱,关他,也就是拘留个几天还包吃住。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出一些好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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