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9点左右,一辆装有两个石墩的卡车开进了鄞州姜山派出所。 石墩大的高约60厘米,小的高约30厘米,上面都刻有图案。 “看这石墩蛮好看,没想到要这么贵……”把石墩送到派出所的金某言辞闪烁。 这对石墩原本放在姜山茅山李先生家门口的河边。李先生已经56岁了,自打他记事起,这对石墩就一直放在那儿,听长辈说,是祖传的。 11月25日早上6点多,李先生去河边洗菜,发现是石墩不见了。 这对石墩估计有400公斤重,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李先生想起,前几天,曾有人出1万元问他买这对石墩,他没答应。 接到李先生的报警,民警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金某的踪迹。 就在这时,金某便主动来派出所自首了。 11月初,金某到茅山给人家装空调,无意中发现河边的这对大石墩,就动了搬回家的念头。 过了半个月,金某碰到在搬家公司工作的3个熟人,于是托他们帮忙运下石墩,并谎称是人家不要的。 11月24日晚上,借着夜色,金某开着车,带着3人把石墩偷运回自己位于江东的住处,并付给对方每人100元劳务费。 金某原本打算把这对石墩运回安徽老家。 就在金某动身前,有位朋友看到了这对石墩,认为是古董,价值不菲。 金某一听,慌了,赶紧跑到姜山派出所自首。 通讯员 钱瑜 记者 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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