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我市消费环境,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就初步拟定的2016年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反馈给我们,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12315邮箱:12315@nbaic.gov.cn;
二、将表格邮寄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请在信封注明“商品抽查检验”,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拨打12315热线电话。(为尽量减少影响热线受理投诉、举报,请您尽量选择前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