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 12月15日,鼓浪屿“创建价格信得过景区”启动仪式在钢琴码头广场举行。其中将推行餐前确认制度,统一印发餐前确认单,届时所有餐饮的商家需要在顾客点单后,与顾客确认就餐的价格,顾客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以最终下单。(12月16日《厦门日报》) 餐前确认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宰客行为,不仅应该在厦门鼓浪屿实施,如果经探索总结出一套可行的方案,完全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尤其在人流量大、价格欺诈行为多发的景区加以推广。 按照一般的点餐程序,消费者点餐完毕后,服务员即可持菜单要求厨房按照菜谱制作。这种少了消费者签字确认程序的点餐制度,极易导致结账时的纠纷,而且对所点菜品及单价的不同认识,容易演变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罗生门”。即使工商、物价部门介入,也难以及时查清事实,判定谁是谁非。 尤其是,一些景区的黑心商家存心宰客的话,往往会在菜单上做手脚。在菜品和价格上做模棱两可的处理,或者于不明显处标注消费者根本难以看清的例外条款。甚至干脆偷梁换柱,将消费者点餐时的菜单换成价格更高的菜单,此时,没有消费者的签字确认,几乎很难认定哪份菜单属于双方履行约定的依据。 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后,至少可以产生三种法律后果:第一,消费者签字确认或将菜单拍照后,成为结账时的主要依据,能够对商家起到监督作用,使其不敢轻易在价格上做手脚;第二,商家未实行此制度的,消费者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做出处罚;第三,对未实行此制度的商家,一旦因价格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有关部门就可以做出对商家不利的裁断。因为按照常识,不实行餐前确认制度的商家违规在先,说明“其内心有鬼”,对纠纷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完全可以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或者以消费者对商品数量和单价的陈述作为结账的主要依据。 也就是说,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后,无论商家是否实行此制度,对消费者都是一种保护,都能尽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青岛“38元大虾”事件,假使有了这样一式二份的餐前确认单,消费者签字时完全可以看清大虾的具体价格与总价,即便未看清价格,由于消费者留存有底联,商家也难以在另外一联对价格做出涂改。 诚实信用原则,是商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底线。但要求商家合法经营,不欺不诈,不能仅靠道德说教和事后惩戒,而要出台科学合理的制度做好事前防范,提高违规成本,挤压投机取巧空间。餐前确认制度虽然比通常的点餐多了一道程序,却能够有效堵住漏洞,杜绝欺诈乃至宰客行为,并成为其他地区借鉴的模板。史洪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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