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争鸣 餐前确认的好处不必说,但顾客未必就可高枕无忧。 商家对商品要明码标价本是消法的明文规定,每家饭店都应严格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出现“天价虾”这样的事情,说明仅有规定,仍难以阻止一些不法商人的逐利之心。 以“天价虾”事件为例,如果当时有“餐前确认制度”,顾客看到一盘虾居然要1500多元,当然会拒绝购买,但如果菜单上写了是38元,顾客也签字确认,上菜时却只给你一只虾,顾客岂非仍受骗?到时候,很可能顾客点了一桌子菜,价钱也不贵,只是还不够一个人吃。 所以,仅仅靠“餐前确认制度”还不能完全阻止商家的宰客行为。再严密的规定也有漏洞,只要商家存心欺诈,顾客怎么小心翼翼都防不胜防。想要让商家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还得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只有对不诚信的处罚远超过欺诈的得利,商家才会守法经营,后来者才会望而却步。 还是以“天价虾”事件为例,顾客挨宰后报警,警方让顾客找工商和物价部门,物价局则称已下班,让报警找110,最后转了一圈,还是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解,调解结果居然是暂时先给商家钱顾客才得以脱身。对这样明摆着的欺诈行为还这么处理,难怪商家有恃无恐。 可以想象,如果当地有关部门对欺诈消费者的商家能够雷厉风行,就不会发生“天价虾”事件。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执法,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没有搞小动作的胆量,顾客在餐前要不要签一张确认单,其实也无所谓。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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