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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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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朝阳新村危改项目征收补偿款开始发放

  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郑轶文)昨天下午,朝阳新村危改项目工作组开始陆续发放房屋征收补偿款,居民在工作人员帮助下,有条不紊地办理各项手续。不少前去领取拆迁款的居民表示,已经看好了新房,就等补偿款下来去买新房。

  78岁的蔡女士高兴地说:“老房子一遇到台风天就受淹,配套设施陈旧,早就不适宜居住了。最近女儿陪着我们在周围看房子,补偿款下来后就盼着住新家了,发放工作服务很周到细致,我们特别满意。”

  朝阳新村自12月15日签约率超过80%,危改项目征收生效,自12月16日开始进入搬迁期限。

  据了解,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再领取10%的签约搬迁奖励,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在宁波行政区域内完成购房者,可再获10%的购房补助(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契税记载的购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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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