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开始实施阶梯气价制度。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含4人)以下的居民用户,按户计算阶梯式气量及价格。昨天,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解答。另外,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的,从1月20日起可到兴光燃气各营业网点办理增加用气量的申请手续。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刘欣 阶梯气价计量周期采用“完整年” 兴光燃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阶梯气价后,计量周期采用“完整年”,一个“完整年”作为一个年度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一个“完整年”是指调价后用户首次抄表日次日起的一个完整年度。 已开户的用户以调价后的首次抄表日为用户的上年度气量结算日,首次抄表后开始到下一年度的首次抄表为止作为该用户的一个“完整年”。 如某用户调价后的首次抄表为1月15日,则从1月15日抄表后的用气量开始按阶梯气价计,阶梯指标周期为一年。 需要指出的是,因兴光燃气对居民的结算周期是两个月,因此,调价后第一次产生阶梯账单将在3月下旬。兴光燃气提醒用户,应配合调价后的首次抄表工作,如因故未能实现抄表,请在3月15日之前联系燃气公司上门抄表。 “否则系统将自动按阶梯价计算之前气费,可能会给用户造成一定的损失。”相关负责人说。 新开户用户则从开户日当月起,按剩余月份享受当年剩余的阶梯气价量指标;次年起,按“完整年”计算阶梯量。 20日起受理“一户多人口”业务 自1月20日起,兴光燃气各营业厅将开始受理“一户多人口”业务。 “经认定‘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家庭,即户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每增加1人相应第一档年用气量增加60立方米(每月5立方)。”但要指出的是,每户最多可增加3人。 具体申请办法为:1月20日起,家庭户籍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的用户可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同住的需同时携带《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至兴光燃气各营业网点办理申请手续。开户人与《居民户口簿》内常住人口需一致,《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地址则需与用气地址一致。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有欠费的居民用户,须在结清欠费后方能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为避免首次申请集中办理造成排队等候,“一户多人口”用户有半年时间可进行申请。也就是说,只要在今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增量,且《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内人口迁入日期早于2016年1月1日的,即可从2016年1月1日起增加“一户多人口”的分档用气量;如人口迁入时间晚于2016年1月1日的,按实际月份增加当年气量指标。 今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增量手续的,从办理月起当月增加当年剩余气量指标。 租赁关系变更不重新核算气量 因房屋转让(如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的户籍变化、产权及使用权变更时,用户应持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及时到公司营业网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从办理之日起,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新户主需办理“一户多人口”手续的,按前面说到的办法申请办理。 若用户因房屋出租产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气量、气价等事宜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定。“租赁关系变更后,燃气公司不因用户租赁关系的变更重新核算阶梯气量分档基数。” ■相关链接 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 按年度用气量为计算周期,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阶梯用气量在324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含税,下同);第二阶梯用气量在324以上至504(含504)立方米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阶梯用气量为504立方米以上的,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