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陈爱红)昨天,北仑的庞女士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一个温馨故事。 庞女士是新宁波人,来宁波三四年。1月10日上午8点半左右,她开车经过小港海天公园,正要右转时与一辆逆向而来的电动车相撞了,好在她的车速较慢。 骑电动车的是一个50岁左右的大叔,讲宁波话。庞女士听不太懂他说什么。因为开车以来第一次撞到人,庞女士吓坏了,给家人打了个电话。 被撞大叔报了警。交警到现场询问了双方的情况,最后认定庞女士负主责。 交警处理完后,被撞的大叔坐在路边,脱下了袜子查看自己的脚。庞女士看到他的左脚脚背肿了一大块而且还发紫了,她心里很忐忑,心想至少1000元才能了事。 庞女士和家人不敢耽搁,马上带着对方就近去医院检查。 “到了医院,排队挂号的人很多,大叔说他家里还有事情要办,他工作的地方有医务室,建议自行回去看。”庞女士说,她给了对方200元钱,并留下了电话号码,以便有事可及时联系她。 当天晚上,庞女士特意给那位大叔打电话了解情况,得知对方已经检查了,脚没什么大事,一阵寒暄后就挂了电话。庞女士暗自庆幸碰到了好人,没有为难自己。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可1月17日早上,庞女士刚到公司,手机就响了。她一看,是大叔打来的,心里一惊,心想摊上大事了。 她忐忑地接通了电话,结果大叔说脚已经基本好了,上次治疗的钱还剩余53元,他人正好在小港,剩余的钱要退给她,否则他心里过意不去。 庞女士听了又羞又愧,羞的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愧的是事发当时没有及时询问对方身体状况。在大叔的坚持下,庞女士的父亲与受伤大叔见了面,拿回了剩下的53元钱。 “我爸爸过意不去,只好给大叔买了包烟。”庞女士笑着说。 记者打听到,受伤的电动车车主姓王。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王先生。他说,他只是凭良心做人做事,其他的事情就不多说了。 庞女士还把自己的经历发在了东方热线的论坛上。有网友评论说:“王先生的人品杠杠的,祝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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