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特派记者 张昊 发自北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天开幕,全国人大代表、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滕头集团公司董事长傅企平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微信广告监管力度的建议,“微信广告也不能任性。工商部门作为广告监管的职能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监管。” 微信广告的规范并不容易。傅企平分析说,追查微信广告发布源头成为监管最大难题:微信广告发送到特定用户,其他人群无法获知广告内容;微信中包含大量私人交流信息,微信广告又缺乏明显标志,在传输过程中难以被识别;调查取证也有难度,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而微信广告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受众往往并不限于一个地区。 他对此建议说,尽快将微信广告纳入日常监管体系,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识别系统,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擅自发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营造监管高压态势。在强化用户隐私保密的基础上,依托通信平台探索微信管理实名制度。同时,借力运营商,来有效界定广告性质,从源头上提高微信广告监管效能。 傅企平还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异地维权制度,解决微信广告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界定问题,使消费维权问题能够解决在当地,维权在当时。同时应该让虚假违规广告“付代价”,也就是严惩存在虚假宣传情况,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主体进行处罚后应将名单纳入社会失信体系,提高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成本。 傅企平提议,建立补偿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微信用户的监督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公众号、朋友圈监管广告发布主体的新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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