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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各县(市)区局、分局新增绿色通道企业56家,目前共有绿色通道企业186家。 |
自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已然过去了22年。22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宣传学习中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在指导督促中不断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性也在各方的努力中不断提高加强。2014年,随着《消法》的重新修订,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更多更细更全,消费者维权底气更足。 随着又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的到来,为更好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感召更多社会人士加入到消费维权队伍中来,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新消费 我做主”的年主题,宁波市消保委3月10日举行“消费维权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纪念大会。 “新消费 我做主”,树立的是“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的是“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引导的是科学理性消费。“消费维权 你我同行”,强调的是消费维权知识的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力量的进一步发掘,消费维权资源的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面貌一新的大消保格局早日建立健全。 以下,是大会上获得表彰的2015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消费维权先进集体(16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5年,我市各级消保委及成员单位共解答咨询212746件,同比上升15.1%;受理消费投诉90729件,同比上升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34.75万元。 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筑平台、促共识、聚合力,从中涌现出一大批忠于职守、勇于创新的维权先进集体。他们中,有执法亮剑的职能部门,依法严查侵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有捍卫公平正义的司法机构,通过庭前调解、庭上审判,与消保委合作建立巡回法庭,实现诉调对接,提高维权效能;有架起企业与消费者桥梁的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坚守舆论监督阵地的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反映消费者呼声,曝光侵权行为,解读焦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他们中优秀代表是: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处理指挥中心 宁波市价格投诉举报中心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 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宁波保监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宁波新闻综合广播《阳光热线 百姓时间》栏目 宁波电视台《来发讲啥西》栏目 现代金报社会新闻部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海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镇海新闻网问政问效办公室 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海曙区消保委鼓楼(南门)分会 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10名) 消费调解看似琐事、小事,却也常常唇枪舌剑、剑拔弩张,整个过程不但要说法讲理,更需要说情论智。他们中,有365天守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举报投诉接听者、调处员,也有擅长用文字和镜头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人,他们用满腔热情和专业素养,用法律利剑和舆论慧剑,共同捍卫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尊严。他们中优秀代表是: 奉化市旅游局 王飞国 宁海县人民法院 蒋欣欣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屠艳洁 宁波银监局 杜焕新 现代金报社 俞林凤 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甬北所 童乾洲 镇海区消保委骆驼分会 姜申尧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霞浦所 王良军 江东现代商城发展有限公司 吕燕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吴家欢 消费维权优秀义工(6名) 他们来自基层,本是草根;他们不是执法者,也不是消保系统的专职调解员,但他们积极参与维权事业;他们是揭黑打假的急先锋,排忧解难的老娘舅,消费环境的除尘器,化解矛盾的减压阀。他们不为名利,不计得失,不辞辛劳,完全是怀着一颗爱心,秉承一种信念在做义工;他们职业不同,身份各异,但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维权义工。以下是来自我市967名消费维权义工的优秀代表: 慈溪掌起老年大学老娘舅服务队 施振义 奉化和鑫超市 陈自华 江东天舒信息服务部 陈武昌 宁波大红鹰学院 邵将 宁波市旅游局 王一宁 余姚市人民法院 杜健 消费维权先进教育基地(6家) 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首项公益性职责。2007年10月,宁波市消保委与海曙区消保委联合成立我市首家国民消费教育中心,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消费教育机构163家。 它们扎根基层,服务百姓,面向广大消费者,编发简明实用的教材,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消费常识,揭示侵权陷阱,传递消费维权的正能量,弘扬文明诚信的新风尚。他们中的先进代表是: 宁波市第七中学 象山县大徐镇中心小学 宁海县消费教育学校 宁波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消费品安全检测分中心 大榭中学 东钱湖旅游学校 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先进单位(14家) 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是依托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维权热线和社会化维权网络,建立起来的由经营者主动与消费者和解的消费争议快速解决机制。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企业共处理消费投诉46959件,其中自行和解45316件,和解成功率达96.5%,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46.85万元。绿色通道机制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维权,运行两年多来,涌现了一批维权责任感强、纠纷处理及时的先进单位。他们中的优秀代表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百货商店 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天一广场分公司 宁波市兴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江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慈溪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 杉井商业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奉化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宁波太平洋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象山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公司镇海城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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