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法院最近审理的一个案件,对马大哈们来说,应该是一个巨大的“安慰”。 原告姓陈,20多岁的小伙子,前段时间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 这套房子位于象山一个建成10多年的老小区。当时陈某急于入手,迫不及待地和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且一次性付清房款,房主也爽快地交了钥匙。 购房合同里写明了这套房子包括一间车棚,产权证上也有。陈某一直以为车棚肯定跑不了,验房时没看,连问也没问车棚到底是哪一间。 直到最近,陈某突然想看看车棚的情况,可是找来找去找不到,最后不得不打电话给原房主赖某。 谁知,赖某也不知道:“我买了10多年,从没用过车棚,应该离房子不远吧,你找找。” 陈某一听傻眼了:“这我去哪里找啊,难道一个个去问,这样不行,你必须得帮我解决!” 两人电话里聊来聊去毫无结果,想着找物业或许能解决。可物业查了查,发现小区真的太老了,房子的编号和车棚的编号对不上,的确无法确定是哪间。这下陈某彻底愣住了。 越想越郁闷的陈某一气之下将物业和赖某告上了法庭。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罗艺 余郑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