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陆灵刚)昨日,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出台,家有读书郎的家长不妨对照了解一下。 两大类学生有加分 2016年确定的直属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分政策类和竞赛类,具体分值如下: 一、政策类 (一)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 (三)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二、竞赛类 2016年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1.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2.参加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体育艺术类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见《2016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 具体操作看仔细 市教育局公布了具体操作办法: (一)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按表中要求加盖公章。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都要在学校集中公示5天,上报时间到5月27日截止。 (二)除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外,其余加分考生由各区教育局汇总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报市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由宁波军分区汇总初审后,交宁波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办)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双拥办将有关材料汇总造册,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有关名单。 (三)体育、艺术等项目获奖有2人及2人以上的,为集体项目,涉及体艺类项目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审核,涉及信息学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审核后一并送市中招办登记入册。 (四)考生在政策类或竞赛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每类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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