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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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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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虚构交易最高可罚20万元

  淘宝网店———赛顿电器工厂直销店,五颗蓝钻,交易火爆,好评如潮。但是,以上这些就像是美丽的泡沫,一戳就破。

  “该网店共通过‘刷单’虚构交易406笔,虚构交易金额149408元。可以说,这家网店的5个蓝钻等级,很大一部分是‘刷单’刷出来的。”宁海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胡和昶(chǎng)说。

  通讯员 张淑蓉 华碧川

  【案件回放】

  2015年10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摸清辖区网络交易市场底数,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提前备战“双十一”,决定联同当地公安、邮政等部门对辖区快递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规范。

  “在岔路镇的一家快递收件点,我们的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名为‘赛顿电器工厂直销店’的淘宝网店,每天出货数量较大。”胡大队长说,正是留意到这一点,办案人员当机立断,拿起手机就拨打了该淘宝网店上预留的客服电话,然后又借机联系上了网店经营者夏某,并摸清了网店的实际经营地址。

  考虑到“双十一”是网购的高峰期,检查人员特别在11月11日当天,来到了该网店的实际经营地址———宁海县岔路镇湖头工业园区园区路469号。

  一进门就发现一个年轻人端坐于电脑前,正忙着与人交流。上前询问正是夏某。此时电脑聊天屏幕上正显示“货比三家,要与卖家假聊”,“要把店外和假聊的内容截图”等对话内容。另外,在夏某的办公桌上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些印刷资料,上面印有“店铺ID:赛顿电器工厂直销店;评价要求:加工工艺、材质、加热效果等必须选最好的……”、“必须假聊,不能直接拍”、“刷单、货款、佣金、实际销售”等内容。

  “基本可以确定,夏某正在采取‘刷单’形式进行虚构交易。我们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控制,并对夏某的淘宝网店交易信息进行拍照录像。”但是让检查人员没有预料到的是,在随后对夏某的调查询问过程中,夏某却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刷单”的违法行为。

  考虑到单凭几张纸和交易信息记录无法将此案办成铁案,必须拿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于是,稽查大队立即着人对涉案的物流信息、资金流向、刷手情况开展全面调查。

  “从资金流向调查,无法获取直接证据;通过刷客调查,必将困难重重。最后,几经权衡,我们决定从物流方面展开调查。”胡大队长说,根据拍摄到的网店交易信息,他们选取了该网店近期的物流单号,随后找到涉案物流公司进行核对。

  “刚开始,涉案的物流公司也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配合调查。后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检查人员才在涉案物流公司的电脑管理系统中,查到了夏某大量物流包裹的电子过称重量。那些物流包裹重量均为0.2公斤,明显低于该网店销售的水暖床垫3公斤的实际重量。”

  面对事实证据,当事人夏某承认了为虚构网店交易量,提高好评率,雇佣刷手进行“炒信”的违法事实。

  原来,夏某从2015年8月起,以其父名义在淘宝网开设了这家经营水暖床垫的网店,为虚构网店交易量,提高好评率和店铺人气,夏某与一“刷单”组织者在QT和YY网络聊天平台达成“刷单”约定:以支付宝转账方式付给“刷单”组织者货款及佣金,“刷单”组织者组织“刷手”进行“刷单”具体操作。

  “为逃避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夏某还通过发送空包裹或低价小商品来生成物流信息,从而伪装完成整个交易流程。”胡大队长说,“至被查获时止,夏某共通过‘刷单’虚构交易406笔,虚构交易金额149408元,支付佣金2436元。通过刷单,其开设的网店信誉度由3个蓝钻,提高为5个蓝钻。”

  最终,根据违法事实,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对夏某做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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