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的惯例,中介费是买家付的。可如果买家违约了,怎么办?最近,镇海的李先生就因此被房产中介告上法庭,要求他全额支付7000元的中介费。 李先生在镇海有套房子要出售。前不久,经某房产中介介绍下,一名姓张的买家有购买意向。三方合同都签了,张某也交了1万元定金,可最后他反悔了,也不要求退还定金。 按合同约定,中介费应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日领到契证时,由买方张某支付。不过,合同同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也注明了:一旦发生违约,中介费可以从购房定金中扣除。 由于张某违约,中介公司多次要求李某从定金中拿出7000元中介费,李某只肯给2000元“辛苦费”,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庭审中,中介坚持要求按合同办,但李某认为,合同书是中介自己拟定的合同格式,不管最后是否真正成交,都对中介有利,认为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中介没有权利把定金转化为中介佣金。”李某说,考虑到中介在这次房屋买卖活动中,花了一定精力,他可以支付2000元辛苦费。 不过,镇海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有权按照合同取得约定的报酬,故判决李某支付中介公司中介费7000元。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郑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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