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郎们,好消息来啦!在宁波市教育系统第四届读书节期间,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与市、县新华书店合作,开展“尊享·阅读———你选书、我买单、即借走”活动,在世界读书日4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持有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27万大中小学师生可到12家指定的新华书店直接将新书“借”回家。 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陆灵刚 这次活动惠及师生人数多,活动对象为全大市持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大中小学师生;参与书店范围广,全市共有12家新华书店门店参与本次活动;荐购图书归还点多,除在市新华书店所属门店(书城店、天一书房、纸木一间、中山店)和鄞州新华书店服务窗口荐购借阅的图书,必须还回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鄞州区钱湖南路928号)外,其他新华书店服务窗口荐购借阅的图书,可还回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或荐购借阅的新华书店。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在图书馆联盟400多家分馆中的6所学校分馆设立荐购图书归还点,试点学校的师生持卡借书后,可以将书还回自己学校的图书馆。这6所试点学校为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东恩中学、江东实验小学(四眼碶校区)、江北实验小学。 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小说,考试类(如考研、考级、考公务员等)参考书,教材、教辅用书,试卷、习题、散页,贴纸书、字帖、描红、字(词)典,电子产品、音像制品、玩具、文具、挂图、拼图和手工制作类,以及非正式出版图书不在荐购范围。 图书荐购额度:单册价格≤100元,册数≤5册,一次荐购图书总价≤300元;每卡年荐购图书总册数≤50册。 借期60天:荐购借阅书籍与图书馆普通书籍借阅规则一致。读者卡内有超期图书未归还或者超期费超过10元的不能借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