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日前,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宁波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未来3年,我市共可获得12亿元的资金补助。我市确定慈城-姚江片区为试点,内涝防治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记者 林伟 通讯员 吴培均 确定试点区域为慈城-姚江片区 什么是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的城市。这样的城市,能够最大程度地留住雨水。 具体来说,就是在城市小区里布置若干地块,用吸水材料建设,作为海绵体,平时是市民的休闲公园,暴雨的时候就作为蓄水的地方。无论是泥地、草地还是树林、湖泊,都能吸收大量雨水。 这样可以把水消化在本地,避免汇集到一起形成洪水。当大量的雨水都被海绵体吸收之后,城市的积水也就无从谈起。那些被海绵体充分吸收的雨水还可以再次利用,如浇花、洗车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资源紧张局面。 我市此次申报的试点区域为慈城-姚江片区。这里问题突出,用地类型多样,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面积30.95平方公里。 基于这个片区的13个排水分区,我市制定了以“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为思路的技术路线。内涝防治标准不低于50年,防洪、防潮标准100年,河网水系水环境质量不低于四类标准。 此外,整个片区目前也已经确定了海绵型建筑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水系与生态修复、防洪排涝以及能力建设项目共6大类171项,总投资60.42亿元,并编制了建设进度计划。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今年1月,市住建委发布消息,我市将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同时结合宁波城市实际,按近、中、远期制定发布了工作目标。 近期(2015-2018年):结合“品质城市提升、美丽宁波建设”,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中期(2018-2020年):初步建立海绵城市配套标准、管理制度和监测预警体系,至2020年,全市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远期(2020-2030年):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至2030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工程已在一些区域实践 在全国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前,我市在城市建设中已多处、多点采用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措施,进行了海绵城市工程实践。 江北区慈城新城早在2004年建设时就已采用了澳大利亚水敏感城市设计理念,对雨水径流污染进行净化、回收、利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率先建成2.66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示范区。 慈城新城区域内的主要道路也都是“海绵道路”,道路两旁各是一道约2.5米宽的“下沉式”绿化带,草地比周围路面下凹约20厘米,不仅有绿化美观作用,还能收集和涵养水源。 每当发生强降水,通过这片下沉的绿化带,路面多余的雨水就可以下渗和净化,同时又能补充和涵养地下水,减少绿化灌溉用水。 此外,我市还实践了各种类型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宁波新三江口公园建设,融入水、生态和海绵技术,采用了“金属网笼+缓坡+防洪路”的设计,使水利化“硬”为“柔”,更具生态魅力,成为宁波最亲水的江滨公园。 东部新城生态走廊,综合了地形、水文和植被等特点,构建了一条长约3.3公里的“水体过滤器”,形成了可持续的生态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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