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民营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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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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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双创实施意见为众创空间添动能

  商报讯(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张黎升)随着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不断深入,各地众创空间亦纷纷崛起,如何避免孵化器空壳化运作?昨日,海曙区出台《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双创环境的鼓励实施政策,强劲驱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意见》针对当下双创进程中企业亟需的人才引进、科技转化和上市挂牌的园区专业化服务细分15条扶持细则,其中引进高能大脑的扶持政策有3条,涉及大学生、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等创业群体;重视科技转化及因此而延伸的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给予合作项目费用20%的补助;企业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按每件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企业产品获市级以上“优秀软件产品”称号,每件给予3万元补助等。此外,还将稳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发挥区科技信贷风险池对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扶持作用,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企业,给予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20%的贴息补助。

  《意见》还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创办众创空间,区政府安排创新创业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培育支持众创空间载体建设运营和大众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选择服务配套齐全的旧厂房、闲置房屋、空置楼宇等进行改造和提升,兴办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孵化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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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