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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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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372户廉租房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

  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郑轶文 孙凯丽)记者昨天从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经过4个月的严格审核,海曙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在保家庭年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核查的2312户在保家庭中,372户家庭因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需要被清退,占在保家庭总户数的16%。

  本次清退的在保家庭中,租金补贴、减免家庭353户,实物配租家庭19户。其中,因财产、收入超标的家庭有103户。此外,因经济适用住房交房、住房面积超标、未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年审复核手续、申请人死亡、户口迁出海曙区、证件取消等其他各种原因而取消的家庭有269户。

  两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启动至今,海曙区已对11户年审工作中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保障范围内的家庭,采取不退房、直接转为只有租金发生变化的公租房保障方式,从而减少保障对象重复申请或换房。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年审结束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房政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住房保障、停发租金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住房。

  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的家庭,视作不符合保障房条件或自动退出,不再享受保障房政策,即使该家庭仍然符合住保政策,也必须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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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