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范洪 通讯员 余明霞)河道有“河长”,如今宁波的公路也将有“路长”。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全市干线公路、主要铁路(高铁)、城市轨道交通高架部分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并达到全覆盖。 “路长负责制”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将落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路长”的职责分工以及市级部门的主要责任。市级“路长制”线路为高速公路:主要有杭甬高速、沈海高速杭州湾大桥及南接线、甬金高速、绕城高速、甬台温、甬台温高速复线、穿好高速,共分7条,分别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7位领导担任高速公路“路长”。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辖区高速公路“路长”。乡镇级“路长”具体落实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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