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问题食品索取赔偿,这本是法律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有人却因此动起了歪脑筋。将过期食品偷偷放到货架上,然后买下来再行索赔,不料其不法行径被超市的监控录像拍了个正着。结果,赔偿未拿到,反而领到了公安部门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几元钱的“假货”索赔1000元 5月3日下午5时许,一孙姓青年男子在余姚市家家福超市南雷店选购了1支芥末、2包学生早餐、2只五香蛋,价值12.7元。拿到小票后,该男子立即向收银台工作人员投诉,称自己购买的一支芥末已经过期,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 超市方对自己的日常商品管理非常自信,立即召来理货员仔细询问。 由于“冷门”商品日常购买量较少,理货员印象深刻,肯定地认定货物没问题。随后,理货员再次查验了质量检查登记簿,并没有发现这个批次临保的记载。 孙某手中的这支过期芥末疑点重重。 超市监控录像还原真相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超市查看了监控录像。通过监控画面,孙某当时的所作所为被看了个一清二楚:购买前几分钟,孙某提着购物篮来到了芥末货架前,不一会儿又有一男子走过来与孙某交谈,然后孙某偷偷从自己的裤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快速放到了货架上,随后两人先后离开。又过了一会儿,孙某再次返回到芥末货架前,从货架上挑了一支芥末放入购物篮中,即前往收银台结账。 超市立即向余姚梨洲市场监管所和梨洲派出所举报。孙某及画面中的另一男子先后被带到了梨洲派出所。在确凿证据面前,两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通讯员 马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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