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教育局发布了2016年初中招生政策,校校对口方案也同时公布。在这之前,三区已公示了今年拟实施的初中招生工作征求意见稿。
记 者 徐 叶
通讯员 池瑞辉
张文明
庄承婷
放弃对口权利后再转入
视为非服务区学生
和去年一样,今年三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在校校对口方案公布前,各校不得另行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
按照政策,三区均规定,小学毕业生应该根据校校对口方案进入对口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初中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初中,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江北区今年明确规定,升入民办初中就学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因故要求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
借读生回原籍就读
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三区规定,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其中,江东区还要求有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证明。而海曙区要求的有本区户籍和房产,是要求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簿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海曙区还规定,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指四区以外)服务区中学就读且符合材料要求的,对口中学应在8月15日前把该生材料寄回原籍的服务区初中,但应在该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上注明同意回某某初中,并盖上学校公章。
和往年类似,已在本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仍需在本区借读初中的,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对口初中。若该初中学额较满,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临近的另一所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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