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7月1日起,《宁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今天起,本报将从“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执法刚性”、“科学预警”、“把握关键,重点控制燃煤排放”等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 从《宁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设置了13条法律责任,对近60种违法行为设置了罚则。“可以说,无论是在处罚范围,还是处罚额度等方面,《条例》都是宁波‘史上最严’的一个立法。”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人说。其中,对于夏秋季常见的露天焚烧秸秆和落叶行为,《条例》规定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相比原法,新法处罚额度大大提高。”这名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以往只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次《条例》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可以处以1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再如,对超标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以往只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同样规定可处以1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条例》还增设了对新违法行为的处罚。比如,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以1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对不按照规定公开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和设施运行等信息的企业”,“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品运输车辆、原油和成品油码头等,未按照规定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单位”,“对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未安装大气污染监测系统,或者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测网络联网的”,都将处以2万至20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或者未设置泥浆沉淀、排水设施的,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或者中心城区内规模以上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而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未与监管部门联网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对装卸和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混凝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装置防止物料遗撒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或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或者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对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活动或者为露天烧烤活动提供场地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露天焚烧秸秆,以及露天焚烧落叶、木柴、树木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或者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我市重化工企业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管道泄漏较为普遍,《条例》还增设了对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检测并修复企业的按日计罚条款。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开启烟气旁路排放、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也都将实行“按日计罚”。 记 者 林 伟 通讯员 陈晓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