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7月05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品来源不明,不具备经营资质

鄞州查处4起非法代购案件

  通过网络代购进口商品,对如今消费者来说已是常事。这些代购商家是不是就真的令人放心呢?不尽然。

  今年上半年,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4起非法网络代购进口商品案件,其中就存在商品来源不明,商家不具备经营资质等违法问题。

  通讯员 杨 萍 徐华军

  网店线下仓储“躲猫猫”

  今年2月,该局接到一起网店非法销售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投诉,在具体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切实体会到了对方“躲猫猫”的水平。

  “我们先是以顾客的名义从该淘宝店购买商品,收到货后发现寄货点位于海曙区马园路,于是上门检查,结果发现该处只是一家快递公司代收点。”据该案经办人员介绍,对方称商品并非上门取件,所以也不知道商家的地址。

  随后,经办人员又以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联系淘宝卖家要求退货,对方告知了一个退货寄送点。找上门发现,又是一个快递代收点。

  “就像捉迷藏一样跟踪调查了3个多月,我们才找到这家淘宝店的老窝。”经办人员介绍说,该淘宝店的实体仓库隐藏于鄞州南部商务区的一幢商务楼里,现场查获了许多非法来源进口的婴幼儿食品、药品、化妆品。

  非法代购打合法经营幌子

  6月2日,又一起微信朋友圈代购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引起该局执法人员的关注。经调查,对方是一家贸易公司,注册地址在海曙区,但检查人员两次上门都扑了个空。

  多番调查排摸之后,执法人员终于在集士港镇找到了这家贸易公司的实际经营场所。检查发现,该公司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从事预包装食品、日用品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并不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

  代购商品不受原产地法律保护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毛铁钢表示,网络代购境外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等不少被证实其效果并非如宣传的那般神奇;而且,进口药品在说明书中多会指明不适人群,或出现过敏、不适应症状的应急处置,但代购卖家在销售中往往会忽略说明这些。“还有就是代购进口商品并不受原产地法律的保护,消费者使用过程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难以通过生产厂商进行有效维权。”

  最后,对于通过网络、微信销售进口商品的电商和微商们,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不是随便领个营业执照就以为是合法经营了,卖什么产品必须和经营范围和资质相匹配,比如销售进口药品,除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必须具备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国家进口药品注册证(销售港澳台地区药品的应具备国家医药产品注册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境外代购药品还真不能任性地卖。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