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由市客管局执法人员、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民警、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组成的巡查小组在轨道交通全线车厢内对乞讨、扫二维码、收废报纸等违规行为展开巡查,为期一月。 记 者 王元卓 通讯员 张晓庆 记者从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了解到,近期多位网友通过微博向宁波轨道交通反映在地铁车厢内遇到的乞讨经历。 网友“@Taxue”发微博称:为什么我经常看到地铁车厢里有人乞讨,人都是健全正常的,就是不说话,拿着一张写有“重病、灾难”等情况的纸向乘客乞讨。 网友“@恋上他她它”发帖称:最近地铁上一直有这种“哑巴”爱心募捐,是不是变相乞讨? 记者也几乎每天乘坐地铁,在1号线东门口站常常会看到有学生模样的人,不说话,地上铺一张纸,说家庭困难,父母重病,无力提供学费,考上了重点大学无法就学等,过往的乘客将信将疑,很是纠结。还有老人带着一个瘫痪的儿子,脖子上挂着自我介绍的募捐信息,乞求帮助。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市民是捐还是不捐呢? 记者从宁波市慈善总会了解到,我国《慈善法》经过10年孕育于今年3月颁布,9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关于谁可以发起慈善募捐的问题首次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慈善法草案,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个人是没有资格组织募捐的。进行慈善募捐的必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基金会、公益组织等相关团体,这些组织经由民政部门批准取得慈善募捐资格,同时也接受相应管理和监督。 市民对个人募捐行为要有鉴别能力,如果碰到个人募捐活动,可以予以拒绝,而对于个人的一般求助,可以适当予以帮助。 为了整顿地铁乘车环境,针对网友反映的“哑巴”募捐等行为,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联合市客管局、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将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查活动。此外,乱派发广告、乱收废报纸、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等违反《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违规行为也将被查处。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巡查队伍将不定期巡查,并对进行此类行为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或处以罚款,不听劝阻以及严重干扰运营秩序者,将及时交由治安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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