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资费方面的各种服务套餐层出不穷,甚至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套餐”。 针对被“套餐”,鄞州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遇上对方主动推销赠送服务时,非必要的套餐,尽可能一口回绝,或者仔细问明白免费期限及有无其他条件,并在手机上设置好提醒功能,免费使用一到期即主动退订。 通讯员 杨萍 员工操作失误? 80岁老人被“套餐” 80岁的韩老伯发现手机话费不断往上蹿:以前充值100元可以打好几个月,最近两个月连充了200元,却还是收到短信提醒余额不足。自己用的是老年机,只是跟子女通通电话,而且多是接听,韩老伯实在想不明白这话费去哪儿了? 韩老伯的儿子得知后,前往营业厅查询,电脑显示,该号码两个月前开通了一个“4G飞享套餐”,每月享有固定的上网流量包和免费通话时间及短信服务。 “80岁的老人不会发短信,也不会上网,况且200元一部的老年机也根本没法上网。怎么会开通这个套餐?”面对客户质疑,营业厅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经调解,同意返还韩老伯200元的手机话费。 不小心按到键? 每月被多扣200元 王先生则是“被开通”了电视点播功能。去年7月,王先生安装了电信宽带,他选择的套餐,除了宽带上网,还有有线电视网络服务。 “我订了两年的套餐,平均每月上网、有线电视费共不到50元,当时想着挺实惠。”王先生说。 由于费用结算选择的是银行托收,虽然每月账单会以短信发送,王先生也没细看。上个月,他到银行查托收清单,才发现从去年8月起至今,电信资费的每月扣款是300元。赶紧跑到电信公司对账单,对方告知他开通了一个多媒体视讯网络业务,即点播服务。 “没填过单子,没到营业厅办理,也没通过手机开通过。”王先生表示,除非家人看电视时,不小心按到了什么键。“但若开通一个月收费200多元的点播业务,操作竟然如此简单,那也太草率了。” 经调查,一些资讯套餐,前期会以免费赠送的形式推广,但免费期一过,便会收取每月几元至几十元的费用,若不想要,则必须主动办理退订,好多消费者因此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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