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笔者从市公安局人房管理支队了解到,自我市公安机关开展身份证异地办证业务以来,目前全市各受理点已受理3200余起异地办证业务。而自8月20日起,宁波又新增了4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至此全市总受理点增至66个,群众办证将更加便捷。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先期设立了首批20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此次宁波新增的4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受理点,主要集中在镇海、北仑、鄞州、余姚、宁海、象山、高新区、杭州湾等地区,进一步满足偏远地区群众的办证需求。 五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证申请 近日,笔者就异地补办身份证具体注意事项咨询了江东户证中心的公安办事窗口。负责人洪雪玲告诉记者,异地办证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在异地办证受理点所在设区(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一)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二)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三)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四)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公安机关对具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异地办证申请:(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三)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四)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五)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30日可拿到身份证 民警还提醒前来办证的群众,要注意以下办证流程:(一)办证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二)采集信息。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三)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四)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证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根据计划,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根据异地办证工作进展和群众办证需要,适时进一步增加异地办证受理点,扩大异地办证受理省份,并向社会公布。王岑 罗江丽 新增46个受理点详细情况见本刊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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