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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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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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查获吉利商标侵权案

  近日,北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北仑某电器厂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情况下,生产标有“GEELY”字样的汽车配件。当日检查人员对该电器厂进行检查,在当事人仓库内发现印有“**-GEELY”的四类汽车电器备件共计480件。然而当事人却无法提供商标相关证书。

  据了解,当事人几年前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过配套配件,当时吉利集团授权当事人在产品上印“**-GEELY”等字样。2011年以后,该电器厂与吉利集团不再合作后,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也取消了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授权。

  终止合作之后,该电器厂仍有不少库存产品上还印有“**-GEELY”,为减少损失,当事人把比较明显的“**-GEELY”等字样擦除后销售,但部分细节处的“**-GEELY”字样仍未擦除。据稽查大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还有部分侵权产品是因为当事人最初为吉利加工产品时,错误购买了“**-GELLY”的印字轮,把“**-GEELY”印成了“**-GELLY”。而这个印字轮并未丢弃,在吉利集团取消了当事人的商标使用授权后,当事人认为印有“**-GELLY”的产品不属于侵权,有时候客户要求标上当事人厂的标记时就用上了。其实这也是侵权行为。”

  截至被查获,该电器厂销售印有“**-GELLY”字样的电器配件850套,合计25500元;标有“**-GEELY”字样电器配件250套,合计7500元。最终经查实,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47340余元,违法所得5500余元。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电器厂做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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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