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287 381 覆盖率 67.6% 2014 298 401 覆盖率 71.1% 2015 308 533 覆盖率 76.1% 学前教育财政经费 增长表 公办园 惠普性幼儿园 注: 公办园、惠普性幼儿园数及覆盖率 制图 章丽珍 年份 园所数 财政投入 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 (亿元) 2013 1218 13.31 7.57% 2014 1254 14.93 7.54% 2015 1278 16.40 8.15% 学前教育是一项为人生奠基的重要事业,对学生的终身发展和改善社会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始终将其视为实现宁波教育“两个率先”目标、助力宁波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经过2011年、2014年两轮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入公办园难、优质民办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戴巧泽 时隔六年,究竟有哪些变化? 2016年是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改革创新,使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使我市学前教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变化一 “入园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011年~2015年期间,全市新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506所,其中乡镇农村幼儿园274所;基本装备改造农村幼儿园365所,有效扩展了优质资源总量。 记者了解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198所,在园儿童25.7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8万人),至2015年底,幼儿园数达1278所,在园儿童28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2万人,较2010年提高34.6%),学前三年净入园率达99.5%。 与此同时,等级幼儿园也在快速发展着,2011年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为75.1%,2015年等级幼儿园1120所,招生覆盖率达到94.1%,相对2011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 变化二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有效推进 普惠性幼儿园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12年10月,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几年来,各普惠性幼儿园得到快速发展。全市学前教育基本形成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类型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 与此同时,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也在不断加强。截止到2015年,每个乡镇均有一所优质中心幼儿园,96%的乡镇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94.1%,逐步做到“广覆盖、保基本”。 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上,严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确保公益普惠。 2013年~2015年,普惠性幼儿园从381所增加到533所,招生覆盖率从67.6%提升到76.1%。 变化三 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大 几年来,国家、市县持续加大财政性经费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全大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8.46亿元,2015年,全大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16.4亿元,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8.15%以上。 2012年,我市制定实施《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并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幼儿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与规范等关键问题上予以明确。 据悉,截止到2015年,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区达到12%以上,全市在园幼儿年生均教育经费达到10842.21元,相比2010年的4584.49元增长136.5%。 变化四 教师队伍得到提升 五年来,我市幼儿园共新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1991名,由2010年的2113名增加到2015年的4104人;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由58.2%提升到91.1%,专任教师持证率由69%提升到94%,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率由36.5%提升57.1%。 教师待遇也得到了保障,建立了偏远农村地区专任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城镇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支教,在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时,支教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六年时间 市教育局投入了哪些举措? 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学前教育职责 重点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机制。2012年11月,市教育局出台《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基本条件,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和教学质量;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程序、管理与扶持细则,积极破解“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的难题。 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机制。2013年,出台《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逐步实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在教育部门确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内制定保教费标准,并报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2012年,颁发《关于下达中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建立了以中央、市级财政为引导,县(市)区财政为主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机制,落实以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为主的奖补机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建立对县(市)区财政投入的考核机制、加强专项审计。 优化结构,加大学前教育改革力度 鼓励幼儿园上等级。以创建学前教育示范乡镇为抓手,推进等级幼儿园建设,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乡镇的辐射指导作用,提升乡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推进集团化办园。创新形式,鼓励优质园在全市范围内以多种形式举办分园,到村设立分园、教学点。 加强无证幼儿园整治。2014年,按照省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政府,一方面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综合整治,推进无证幼儿园的整治,至2015年底,全市无证幼儿园彻底消灭。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全员培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教研水平。 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市、县、乡镇三级教研网络建设,充实教研力量,负责对责任区内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区域教研,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 推进课程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幼儿园生活课程建设,引导每个幼儿园根据自己特色创编自己本园的特色课程,使我市幼儿园都能够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 抓实园本教研。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对薄弱园扶持,强化“幼儿园一日活动皆课程”的意识。 三年计划收官后 未来会有什么计划?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教育局在未来仍将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计划一 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 完善发展规划。督促各县(市)区政府面对新城镇化建设及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口集聚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建设布点规划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创新办学机制。鉴于我市各类幼儿园的发展情况,探索推进幼儿园事业法人登记改革,将有一定比例财政投入的集体办幼儿园进行事业法人登记,采取财政差额拨款,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举办更多的公办幼儿园。 建立县级以上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各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计划二 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扶弱促优,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目标和扶持政策。 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运行机制,引导民办幼儿园提升等级,不断提高二级幼儿园比例,让更多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依法依规举办选择性幼儿园,满足市场需求。 计划三 探索经费投入机制改革 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对达到准办园以上标准幼儿园(包括民办园),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推进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 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结合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承担部分教育成本的原则,分等级制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办园的经费。同时,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计划四 探索人事改革 积极建立幼儿教师激励机制,促进同工同酬。建立保障机制,争取对符合要求的非在编教师给予同级别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如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基数给予缴纳“五险一金”,消除优秀教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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