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10月中旬开考的浙江新高考第三次学考选考,全省近200万份试卷目前完成网上阅卷和数据处理,考生成绩昨日下午发布,而且考生都可查看到一份专属的个性化成绩报告单。 两种方式可查询成绩 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方式一:微信用户可进入浙江考试公众号“招考查询”菜单,点击“2016.10学考选考”,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方式二: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相关系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在查询成绩之后,考生还可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下载查看专属于你的个性化成绩报告单。我省新高考后推出的成绩报告单,不仅提供学考等级、选考等级赋分的成绩信息,还根据考生每题得分情况提供知识、能力方面的诊断信息。 诊断信息内容包含试题得分情况、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学科能力情况、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等四个方面,具体到某道试题、某个学科知识点、某项学科能力,以及“理解”“掌握”“综合应用”等考核目标,分Ⅰ、Ⅱ、Ⅲ、Ⅳ、Ⅴ五个层级反映考生个人在全体学生中的相对水平。其中第Ⅲ级为平均水平,对应掌握率在全体学生平均值上下各10%的学生。这一级以上按人数再平分为第Ⅱ和Ⅰ两层级,以下分为第Ⅳ和Ⅴ两层级。 通过诊断报告中细致而立体的参照信息,学生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在本次考试中知识、能力的掌握程度。学生和老师可利用这些诊断信息,结合自身实际和平时成绩,正确分析、总结,以改进今后的学习和教学。 学考等级和选考成绩如何计算? 考生和家长或许会问,学考成绩单上的ABCDE和选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呢? 高中学考划分为ABCDE等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E等比例不超过5%。每个等级划分比例情况如下表。学考以当次当科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70分)为依据,按照表一的等级比例,按照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如果考生同时把选考学考都考了,在学考划等时把他们计入总数吗?答案是肯定的,选考是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形成的,同一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安排考试。在划定某一科目当次学考等级时把选考的考生也全部计入学考等级的基数。 举个例子,比如有10万学生考某一科70分满分的学考试卷,5万学生考该科100分满分的选考试卷,考后按15万学生划定该科目学考等级,按5万选考学生去掉学考70分部分不合格者划定该科目选考等级。 高考选考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100分)为依据,根据表二的等级比例,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21级,并按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由于选考科目“一考两用”,所以你既可以获得学考等级,同时又获得高考选考科目赋分。 具体怎么赋分?假如甲同学本次某选考科目卷面成绩85分,他这个成绩位于全省考生的7%~10%,按照上表对应第4等级,他本次选考科目的赋分就是91分;如若在后续选考科目中得到的赋分是88分,那么2017年的高考就以本次91分(较高分)计入总分。 记者 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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