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劳育聪 实习生 张珂 通讯员 孟越峰 魏军)记者近日从宁波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该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免收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检疫费,累计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100余万元,其中免收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检疫费近3320万元,降低收费近28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2016年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继续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免收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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