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警营内外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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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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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2016

  武装巡逻队员在天一广场步巡。
  “2016.5.11”专案抓捕现场
  G20誓师大会上特警展现防暴实力。
  民警清点收缴的赃物。

  2016即将过去,这一年在民警心中留下了许多深刻的记忆,感动的情节,激动的时刻,难忘的瞬间。这一年,我们仰望星空,脚步坚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让我们一起回顾宁波走过的2016,感受时代蓬勃的活力,见证社会改革的力量。

  “春雷行动”:

  全市各类刑事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1%

  2016年初开局之战,全市公安全力推进“春雷”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社会治安打击管控,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对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是“春雷行动”的重要内容,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快侦快破严重暴力犯罪,全力打击侵财犯罪活动,积极回应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社会面乱点清查力度,保持对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消防部门严查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围绕“严执法、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将“春雷”行动与春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日常严管执法和小分队整治、区域性整治,营造严管氛围,全市共查处“酒驾”787起。

  打击通讯(网络)诈骗:

  多管齐下,齐抓共管

  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多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今年1月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根据市公安局关于打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会同市反虚拟信息欺诈中心,多措并举,明确警单录入、警情流转和现场处警等工作要求,对规范警情受理、快速引导止损、跟踪指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力提升通讯(网络)诈骗类警情处置实效。今年3月18日,宁波市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共有35家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共同分析研究我市打防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交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打击治理工作。在强力打击治理下,今年全市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实现近年来首次负增长。

  打击侵财犯罪:

  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持久战

  从今年4月起,全市公安机关投入以基层基础大排查、风险隐患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清雷”行动,同时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侵财犯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找准定位、认清目标,将其明确为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创新打法,破解难题,切实提升打击侵财犯罪能力。在市局统一指挥下,全市多次成功发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其中,在5月10日零时至5月11日12时的集中行动中,全市抽调海曙、江北、北仑、鄞州等地相关警种、部门千余名警力,一举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2名,破获案件350余起。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我市公安机关破获侵财案同比上升4成。

  打防经济犯罪:

  “猎狐”、“云剑”收获颇丰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为主业,始终突出护航发展主题,主动参与深化公安改革,狠抓执法质量,提升队伍能力,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重拳打击危害经济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非法金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信贷资金安全;打击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侵害国家利益的经济犯罪;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经济犯罪;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开展对侵犯“浙商”品牌等知识产权犯罪的集中打击。在2016年“猎狐行动”中,市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警力,组成行动专班,形成紧密高效的联合作战格局,深化和巩固“猎狐2015”专项行动战果,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专业化、常态化和精细化,其中,我市一案件入选“猎狐行动”十大典型案例,“2016云剑行动”中,宁波警方破获特大跨境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农药案,开创我省跨境打假先河。

  “猎首”行动:

  捣毁传销窝点78个

  自今年4月,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猎首”专项工作以来,宁波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迅速部署落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精诚合作,共计捣毁传销窝点78个,对辖区内的聚集式传销窝点实施了精确打击、定点清除,有力地挤压了传销活动空间,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6月3日凌晨,在宁波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慈溪、奉化两地公安机关共出动60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当天共计捣毁传销窝点78个,查获传销人员263人,刑事拘留头目骨干38人,同时将其他传销参与人员予以遣散。在有力打击传销犯罪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充分运用好各类媒体和平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实到村、到户,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传销犯罪危害性的知晓率。

  记 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李鑫文

  孙红青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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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