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经济·维权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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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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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验证后,小票随手丢了

商家不认账 要求再次付费

    商报讯(记者 朱锦华)“我以为验证后,他们应该有相关记录,就随手把验证小票丢弃了,没想到出门的时候,他们还要我出示小票。”近日,章女士团购了两张鄞州某洗浴中心的汗蒸票,不料服务结束后被要求再次付费。

    章女士说,当时团购价是每张60元,她买了两张,在洗浴中心前台验证完后,工作人员给了她2张小票,章女士随手就将小票扔进了垃圾桶。5小时后,章女士准备离开时,工作人员却要查看她的小票,章女士这下傻眼了。

    章女士认为,当时验证后,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她离开时需要回收小票,而现在,工作人员在前台查询的团购票信息是“已验证”,因为顾客众多,无法证明已验证的2张团购票是章女士的,商家一定要章女士再付钱才能离开。

    协商不成,章女士只好另购了两张票,验证完后才得以出门。几天后,章女士拨打了12315电话进行申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后,商家也承认在验证信息的前后顺序上有问题,有些是刚进店就验证,可能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向顾客说明验证完后的小票仍需回收。经协商,商家同意补偿消费者4张洗浴券,章女士表示满意。

    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商家在验证团购网站信息时,统一验证方式,采取消费完临出门验证的方式减少重复问题,该商家已接受此建议,并已着手改善。

    目前团购现象越来越普遍,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消保委提醒,团购券一定要看清商品和服务内容,对消费日期和排除消费日期一定得查看详细再进行购买,对模糊消费内容、宣传上含有歧义的要谨慎购买。另外,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记录,仔细核对价格、数量、服务内容等商品和服务信息。有些商家存在规则未统一,未提前告知等问题,所以消费者在团购中应多注意规则,避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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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