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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发证日期是2015年2月。而车辆销售牌上的出厂日期是2015年12月。 记者 朱锦华 摄 |
本报3·15维权征集令发出后,叶先生在“东南商报”官微后台留言称,他在宁波海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一辆帕萨特试驾车,车辆展示销售牌上标注的出厂日期为2015年12月,可他在缴纳了8000多元保险费之后,才发现该车行驶证上的发证日期居然是2015年2月,两者相差了整整10个月。 现在4S店同意退还他3000元定金,可对于叶先生缴纳的8000多元保险费是否能退,未置可否。 车未出厂,先发行驶证? 2月25日,叶先生在宁波海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大厅,看中了一辆帕萨特2015款高配车。这是一辆是试驾车,原价29万元,加上购置税要31万元左右,降价处理后,销售价格为23.8万元。叶先生讨价还价,最终砍到22.4万元。 叶先生说,他在该车的销售牌上看到,上面标注的出厂日期是2015年12月,加上优惠幅度挺大,就动了心。 第二天,他到店里签订了意向协议书,交了3000元定金。之后,销售员王先生将该车的行驶证照片发给了叶先生,要求他凭身份证和行驶证照片去缴纳保险费,这样才可以过户。 叶先生当时也没有丝毫怀疑,很快就自己去保险公司给该车买了保险,交强险加商业险总共花了8000多元。 可就在交完保险之后,叶先生发现一个问题:该车行驶证上写的发证日期却是2015年2月,两者相差了10个月。 “你们这不是故意坑人吗?”叶先生对4S店的这种行为很不满。4S店的解释是,由于疏忽,销售牌上多写了个1字,将2月写成了12月。 “两个日期相差了这么长的时间,我肯定不可能再按照以前的价格来买。”于是,他要求4S店再降价,对方同意将价格降到21.6万元,之后就再也不肯让步。 缴纳的8000多元保险费怎么办? 价格谈不拢,叶先生要求退车。4S店也表示同意退还定金,可对于叶先生缴纳的8000多元保险费,4S店不愿承担。 昨天,记者联系了宁波海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店一位姓邱的经理告诉记者,确实有这么一回事,至于两个日期为什么会相差10个月,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双方签订的意向合同书上只标注了车架号,并没有标示生产日期,一切应该以合同为准。” 邱经理表示,事情发生后,4S店也做出了让步,同意将定金还给叶先生。至于叶先生缴纳的保险费,他要在看到保险合同原件后再作处理。 那么,叶先生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4S店退还保险费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的看法是:“既然4S店同意退车,那么他们也有义务协助消费者将保险费退回来。” 记者 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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