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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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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老金,请完成信息核对

我市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资格认证

    商报讯(记者 林伟 实习生 李婷 通讯员 任社)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本月起,人社部门将在全市开展2017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信息核对)质量服务年活动。

    190余万人需要信息核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的核对范围更广泛,在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人群信息核对的基础上,还将机关退休(职)人员纳入了信息核对的范围。据统计,全市需认证各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90余万名。

    在本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需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到就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各类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持《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协助认证,或将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表》邮寄至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本地或异地居住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均由其所退休的单位负责资格认证,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资格认证情况汇总表》于6月底前报送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为方便年迈多病、行动不便和异地居住人员的资格认证,市区将于5月启用移动APP人脸识别资格认证系统。

    未及时办理认证暂停待遇发放

    该负责人还强调,机关事业退休、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及享受宁波社区综合补贴的省部属企业退休、回甬定居人员,在认证期间内未办理认证手续的,其养老(补贴)待遇从2017年8月起暂停发放;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在规定时间未通过认证的,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分别从当年8月和次年2月暂停发放;企业退休(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认证,其养老保险待遇从2017年10月起暂停发放。

    上述具体事项,也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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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