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徐文燕)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获得中国保监会“一揽子”政策支持。记者昨天从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国内所有自由贸易区内已经执行的保险政策今起都可以在宁波落地实施了。 相关人士介绍说,全国11个国家自由贸易区的保险政策很多,包括上海、福建等自贸区的“推动出台离岸保险税收及支持政策,鼓励离岸保险制度在自贸区落地实施”“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外汇长期寿险、跨境人民币再保险、自贸区养老保险、保税仓储物流责任保险等业务创新”等政策。 保监会此次在法人机构批设、创新项目试点、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对宁波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给予一揽子四大类十四条“含金量”很高、力度非常大的支持政策。除了支持在宁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政策措施外,还支持宁波开展区域保险公司试点,支持宁波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鼓励国内外再保险机构在宁波设立法人机构、经营机构或代表处等。 此外,宁波将可以率先享受相关政策“红利”。比如在宁波开发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购买专属保险和税优健康险的保险信息系统。据介绍,这两个事项被列入2017年试验区建设的工作计划,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抓紧对接,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购买专属保险有望于今年内推出,针对税优健康险在全国出现的“叫好不叫座”现状,我市将在前期推出的税收健康险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推出更有吸引力的产品。 据介绍,目前,宁波市在去年出台《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即将出台保险创新保护、保险人才集聚、保险创新统计指标体系等配套政策体系,在机构设置、产业集聚、产品开发、服务优化、市场培育、平台建设以及保险资金引进等方面与保监会“一揽子”政策配套、协同,力争把宁波打造成全国保险政策最优、保险创新氛围最好、保险市场环境最佳、保险人才集聚的城市,使宁波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保险创新高地和资源集聚洼地,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