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品种从原先的133种增至153种
涉及慢性病种类 由13种增至23种
新增10种常见慢性病用药:
癫痫、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病、贫血、甲状腺疾病、支气管炎、胆囊炎、胃炎、胃溃疡
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为进一步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配药,满足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促进慢性病、常见病就医到基层医院,从本月起,我市对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进行了调整和扩容。
其中,删除了使用率较低的15种药品,增加35种常用药品,药品品种从原先的133种增至153种,涉及慢性病种类由13种增至23种,新增的慢性病用药范围涵盖了癫痫、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病、贫血、甲状腺疾病、支气管炎、胆囊炎、胃炎、胃溃疡等10种常见慢性病。
2015年5月起,市人社局在市区6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称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慢性病用药管理办法,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帕金森病等13种慢性病所常用的133种药品实行单独的医保管理办法,极大地方便了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
统计数据显示,与政策实施前的2014年度相比,2016年度在市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这些慢性病药品的人次增加了36%,药费增加了62%。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这些药品的人次和金额分别占市区所有医疗机构的74%和70%,达到政策实施的预期效果,促进了我市慢病、常见病配药到基层,确诊、复诊到大医院的就医秩序的形成。
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在设计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时,体现了医保待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政策导向。这也意味着,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到社区配药,还具有医保待遇享受高、处方配药量大、就医方便的特点。
职工医保方面,如果一年的医疗费累计进入了统筹基金支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2%,比三级医院高17个百分点;在职职工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6%,比三级医院高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方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比三级医院高30个百分点。
制图 徐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