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陈旭钦)前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过严格评审,宁波从全国13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已成功入选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据悉,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评审工作由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共同组织,由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申报城市开展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项目库评审评估。13个申报沿海城市展开激烈角逐,最终宁波、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秦皇岛、威海、北海和海口等7个城市入选。 据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贵新等专业人士分析,入选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可以聚焦填补海洋产业发展短板、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升区域发展比较优势,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比如,宁波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以补短板、延链条、提层次为重点,上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组成产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产业化联合体。产业孵化集聚创新,将以提升宁波海洋产业园区、孵化器等自主创新和孵化聚集能力为核心,多方面挖掘整合关联创新资源,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协同创新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孵化,推进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移与产业信息监测、金融与资本等平台或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 最近,我市针对国家有关部门的《“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应势而动,将重点创建几条蓝色经济通道:即以连接中国(宁波)-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经南海向西进入印度洋,创建中国(宁波)-印度洋-非洲-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创建中国(宁波)-大洋洲-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 提升海洋产业合作水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共建海洋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引导宁波涉海企业参与园区建设。与沿线国共同规划开发海洋旅游线路,打造精品海洋旅游产品。加强国际海运合作,完善沿线国之间的航运服务网络,共建国际性航运中心。通过缔结友好港或姐妹港协议、组建港口联盟等形式加强沿线港口合作,支持宁波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沿线港口的建设和运营。 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海域和通道科学调查与研究,深化在海洋调查、观测装备、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食品技术、海上无人机、无人船等领域合作。 事实上,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海洋经济规模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统计显示,“十二五”期间,宁波海洋经济年均增速为8.1%,海洋新兴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2%。中国航海日从2016年开始永久落户宁波。这是我国涉海领域唯一的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法定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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