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边城雨)近日,我市水利部门查处了一起向甬江、奉化江违法倾倒淤泥的重大水事案件,涉案的宁波某疏浚公司被依法处20万元罚款,追偿清淤款近32万元,处罚金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起。 据市三江河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抽查了参与奉化江某涉河建设项目切滩清淤的运泥船只行驶轨迹,发现有部分运泥船只在淤泥清运过程中未驶出甬江出海口,而是在甬江或奉化江中途调头驶回,存在偷排偷倒的重大嫌疑。对此,三江局当即成立专案组,全面调查了该项目所有参与淤泥运输船只作业期间的轨迹记录,调取了沿江相关河段的视频监控资料,走访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经多方查证,认定宁波某疏浚公司在清淤施工期间,有3艘涉案船只未按规定消纳淤泥,累计违法向甬江、奉化江河道倾倒淤泥共计5800多立方米。因违法倾倒点比较分散,且不排除部分违法倾倒的淤泥已通过三江河道常态清淤被清理,水利部门根据第三方机构测算,向当事人追偿清淤款近32万元,同时对当事人依法顶格处罚20万元,并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据介绍,“新三江管理条例”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将渣土泥浆违法倾倒的处罚上限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且要求违法者采取治理措施,逾期不治理的水利部门可以代为治理,或者委托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由此,向三江河道违法倾倒渣土泥浆的违法成本大幅提升,同时存在信用风险。 据了解,这是“新三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查处的违法倾倒淤泥数量最多的一起水事违法案件,也是首起予以20万元顶格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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