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城事/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7月21日 星期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先备案

全市已累计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19万人

    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实习生 姚梦露)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全国各地的医院逐步接入联通,宁波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直接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了。 不过,昨天,市人社局发出提醒,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也就是说,要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那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办理办法。

    情况一:退休人员或城乡居民的老年居民在异地居住的,如在子女家居住,或回老家居住,或去探亲访友等。

    这类人员所需的备案材料包括: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相关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投靠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也可是本人在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情况二:在职职工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

    他们所需的材料为: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由单位盖章证明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

    情况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

    这些人员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社会保障卡;《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可以在宁波市人力社保网上下载后填写,也可在办理现场填写。然后,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办理备案后,次月起就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将冻结。

    情况四: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的。

    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证明》。

    这类人员办理备案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代为办理申报手续,社(医)保经办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备案;二是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同样需要提醒的是,这种情况的市民办理备案后即可在转往医院就医。但转往医院必须是中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限选一家,一次备案有效期6个月。

    那么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开通前已经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的,是否还需要重新备案?这名负责人回答:不需要。因为会由社(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这些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的上传。

    根据人社部门的统计,截至7月14日,全市累计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3.19万人,其中异地居住人员2.98万人,转外地就医人员2091人,为保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正式实施提供了人员信息保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