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文明宁波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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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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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了我们的公共环境

这些不文明行为,宁波不答应!

    宁波文明城市创建站在了新的更高起点,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目标任务。7月1日起,《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今起,本报以漫画的形式,分别从公共环境文明、公共秩序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四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与读者共勉。今天让我们一起关注“公共环境文明”。

    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公共环境是城市文化与精神的高度浓缩,不容任何人践踏。

    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到处乱贴“牛皮癣”小广告、随地吐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对这些有损公共环境、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我们要大声说“不”!

    城市公共环境有灵魂,蕴含着自然与人文的精华,富有文化特色的文明空间,会给人一种独特美感。

    公共环境恰如城市的“脸面”,是城市文明的名片,是反映城市文明指数的表征和载体。

    对港城宁波来说,清洁优美、和谐温馨的城市公共环境,不仅展现漂亮市容,更反映综合实力,更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素养体现。

    我们欣喜地看到,宁波在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进程中,公共环境越来越优美,也越来越文明。比如,“城市新貌文明墙”“二十四孝文明墙”等内容丰富的“文化墙”成为街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1500余家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加入“爱心歇脚点”,为城市美容师带来避风挡雨的港湾……

    记者 李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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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