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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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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推进“放心消费”行动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会议,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在宁波的落实行动。

    据了解,全面推进“放心消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抽样满意率达到85%以上,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达到80%以上,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六项行动”、完善“六项机制”。“六项行动”即商品质量维权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行动、“质优宁波”行动、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专项规范行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行动和“放心品牌”打造行动。“六项机制”即放心消费文化培育机制、市场主体责任机制、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消费纠纷高效便民处理机制、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

    会议提出,首先要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开展“放心消费”系列品牌打造行动,推动食品、消费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每年打造一批让人民群众能够感知受益的“放心品牌”。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其次要提升经营者的“诚信度”。引导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中的五类经营主体(商店、网店、景区、餐饮、市场),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再次要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对消费者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快速处理,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探索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和区域协作联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消费维权中存在的问题。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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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