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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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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实名制之后,无人机管理又出新规

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

    针对无人机“黑飞”问题,继6月1日起无人机实行实名制后,又有一新政即将出台。近日民航总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应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经营性飞行活动。

    从事经营性飞行需获经营许可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所谓的“经营性飞行活动”,具体是指“使用无人机开展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类的活动”。

    要获得经营许可,需满足四大条件:首先,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其次,企业应拥有不少于两架无人机,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再者,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最后,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人应通过“无人机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站”(https://uas.ga.caac.gov.cn)在线申请无人机经营许可,申请人须在线填报以下信息,并确保申请材料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

    作为浙江省大疆无人机代理商的宁波“山能无人机”工程师李寒表示,新规的出台,意味着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由于要求经营活动的主体是企业法人,所以个人被排除在外。”

    大疆无人机在宁波民用无人机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九成以上,李寒说:“我们这里五成以上无人机卖给了个人,行业用户占了四成多。”李寒所说的行业用户,是指农业、电力、婚庆、房地产、商场等公司,他们购买无人机,主要为电力巡检、广告活动拍摄、录影等。

    除了这些行业用户,更多的是私人消费者。购买无人机的用户,多数是摄影发烧友,买无人机的目的主要用于航拍。

    按照新规,行业用户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没有问题,他们本身就是企业法人。但对于个人用户来说,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得先获得“执照”。

    无人机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记者注意到,获得经营许可的四大条件里,有“投保无人机地面第三者责任险”这一规定。

    李寒表示,无人机与汽车一样,也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无人机坠落,可能会导致地面上的人、财损失。目前针对无人机的保险主要有无人机机身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种。

    “如若坠落,没有造成地面人、财损失,保险可以对无人机修复进行一定的赔付。”他表示,与此同时,他们也会建议购买第三人责任险。“一年的保费从几百元到1000多元不等。”他说,最近几年,宁波也出过不少无人机坠落事件,所幸未有重大事故发生。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最近几年选择投保的“飞友”在增加。

    记 者 鲁 威 

    实习生 任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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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