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省在同一时间举行了“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目前,宁波全市共有1261家企业进行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时限不低于七日。 这些企业主要是线下实体店,涵盖大型商超、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等消费场所。也有部分网购企业,但网购相关承诺将高于法定要求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包括退货时限、退货商品。 29日起,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官网公布,经营场所也将展示标志标识,让公众可视、可体验、可监督。 从2008年起,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无理由退货、公开评价、先行赔付、绿色通道等工作,成为一个向全省、全国输出经验、做法的地区。 目前全市建有消费维权服务站530家、先行赔付企业153家、绿色通道企业224家。2016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和解消费争议70548件,先行赔付金额289万元。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无理由退货,为确保公平合理,生鲜食品、贴身衣物、定制产品、奢侈品等商品不适宜无理由退货;另外,退回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记者 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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