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9月26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消保委成立30年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5亿元

    商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葛荣国)昨天,市消保委召开座谈会,回顾成立30周年来的历程。记者从会上获悉,30年来,全市消保委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亿元。

    1987年9月25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并于2007年正式更名为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过30年的努力,消保委已建立起五大维权网络体系,即消保委系统维权体系,商贸企业、社区维权体系,农村维权体系,社会团体维权体系,专家援助维权体系。

    30年来,全市消保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6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亿元,解决率达95%以上。

    此外,消保委还积极参与各类检查5600多次。同时,全市消保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问题企业行业点评约谈,使得霸王条款得到了有效遏制。还先后与家政服务、干洗、家具、黄金珠宝等10多个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出台了1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规定,规范了行业经营行为,也为有效解决消费投诉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