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国籍男子乘坐香港至宁波的航班抵达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在通过海关旅检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递交申报单。其随身行李在通过X光机时,海关关员发现其行李中夹杂多件类似珍珠项链的物品,于是打开其行李进行人工查验。发现其行李箱内夹杂着各类珍珠制品,其中有珍珠项链、珍珠耳环、珍珠耳钉、珍珠戒指等。初估该批86件珍珠制品总价超过15.4万元人民币。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宁波海关提醒游客: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新购入的珍珠及其制品虽小但价值高,进境应注意向海关申报。合理数量内予以征税放行处理,量大则需要做货物报关。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专业海外代购”,不按海关规定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涉嫌走私,有可能触及相关法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误会,旅客携带此类高价值物品时应注意价值、数量,并及时填写入境申报单。 记者 劳育聪 通讯员 陈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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